余所謂古典憲政者,乃指古典中國一種根本的政治哲學與治理秩序——天下萬民,上至天子、貴卿,下至士紳、庶民,都受到一種至高無上的精神力量與制度力量的有效約束,即儒家敬天保民、尊仁重義的道德精神與禮法制度的制約,這一道德精神,由儒家“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偉大歷史哲學和民本主義、德治主義的憲法思想為主要內容,以孔子等歷代儒家對天子、諸侯、貴卿、士紳、庶民的憲政治理秩序與法治制度為基本形態(tài)。
古典憲政思想,而非流俗理解的程朱理學所過分注重的修身養(yǎng)性之學,才是經世致用的儒家哲學之根本核心所在。
孔子身居晚周時代,已深知西周文明固然偉大輝煌,但周王室已自振乏力,人類文明必然超越西周文明而有更偉大輝煌的進展,但歷史進步斷不可能從摧毀舊文明、割裂人類文明的內在聯(lián)系這一錯亂、狂妄、自欺的歷史觀念上獲得,而只能從虛心學習文明的歷史經驗同時又結合歷史進步的新局面(溫故而知新)上不斷取得。
孔子偉大的歷史哲學,實則已從晚周地平線上滿懷信心地眺望著“繼周”者的出現(xiàn),即華夏民主制的新形態(tài)——秦漢中央集權制的文明即將取得的歷史進步了。
如今,距孔子所處晚周時代之公元前500年,恰在孔子所謂“百世可知”的3000年范圍內,讀者拭目以待人類歷史如何在中華古典憲政的偉大基礎上斟酌損益而再創(chuàng)輝煌!
1,《論語》作為古典憲政哲學
中華古典憲政,即禮治、禮教,亦即歷史正反經驗一再證實了的、天地人宇宙生命大一統(tǒng)秩序的合理形態(tài),是全球自然、社會、人文三大系統(tǒng)一體協(xié)調的、高度可持續(xù)的、和諧有序的綠色文明傳播秩序之稱謂也。
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jié)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孔子告訴我們治理大國(千乘之國)的憲法精神是:恭敬對待天地人三大生態(tài)人文系統(tǒng),嚴謹恪守法度以取信于民(敬事而信),嚴格節(jié)制政府支出和社會上層的貪欲,輕征賦稅以愛惜民力、藏富于民(節(jié)用而愛人),嚴格遵照四季運行的節(jié)律(農時)來征調勞役,使中國農工商各業(yè)保持穩(wěn)定繁榮(使民以時)。
讀者諸君!試深思:在政治穩(wěn)定的基本條件下,還有什么憲法精神以及背后的憲法制度,能超越孔子此處所言之五大原則:敬、信、節(jié)、愛、時?在此五大憲法原則規(guī)范下,又有什么文明能不穩(wěn)定繁榮、綿延不息呢?
在這憲法精神與憲法制度的背后,是一條貫穿千古的價值信念:人民!只有推行愛護人民的仁政,文明才興旺發(fā)達,如此淺顯而通達的政教真理,古今領導者常振振有詞地予以宣講,卻又常常予以遺忘從而覆亡其國家!孔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孔子之警告,不亦恰當形容今日全球文明之通病耶!
治國之根本要務,在于信守法度,孔子在《論語》最后一篇“堯曰”中祖述堯舜禹之言而精辟概括出華夏民主制之憲法精神與憲法制度:
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zhí)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薄敊嗔?,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悅。
在孔子總結性的憲法哲學中,有如下諸要點殊堪注意:
第一,《論語》此段開篇所引堯舜禹等人言論,大多出自古文《尚書》相關記載,與《孟子》、《史記》等文獻記載完全一致,不僅足以印證《尚書》今古文記載之完全真確可信,更進一步證實孔子思想確實從周公所制定的《周禮》制度體系中一脈相承而來,絕非向壁虛構或如后代學者所謂“偽托一種理想”也;
第二,孔子重申華夏民主制的最大要務,在于謹慎地量才授官(謹權量)、嚴密地審定一切法律規(guī)章(審法度)、修治廢弛腐敗的吏治(修廢官),天下(中央)四方(地方)之教、治、政、令即可貫徹通行,而信守法制的憲法含義,在于確保憲法基礎上的中央權威、華夏大一統(tǒng),從而糾正當時諸侯國各自為政、肆意盤剝搜刮人民,以供養(yǎng)其奢侈縱欲與黷武主義、公然分裂國家之種種不法,孔子所謂“四方之政行焉”乃有所針對、有所寄托而發(fā),不可以泛論等閑看也;
第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之說,更巍然將華夏民主制之憲法精神一語道破:《周禮》言“古不滅國”而為放肆兼并鄰國的諸侯各國尤其是秦始皇所恐懼痛恨者,即因華夏聯(lián)邦王制主張修德治而各國自動來朝覲,中央、地方統(tǒng)稱“邦國”而并尊,因此,華夏憲法《周禮》拒絕承認諸侯各國之間的兼并戰(zhàn)爭的任何合法性,興亡繼絕、恢復天下正義遂成為孔子憲法哲學的重要基礎,而“舉逸民”即遵循《周禮》層層推舉隱逸不仕的賢人,進入民治體系中,以顯示聯(lián)邦王制“與民共治天下”的憲法精神與人才選拔、官吏任用的民主機制,“天下之民歸心焉”就成為取得統(tǒng)治合法性的憲法前提。
換言之,聯(lián)邦王制下的正統(tǒng)(天子、諸侯共治天下、分權制衡)的穩(wěn)固維系,與聯(lián)邦王制下的普選賢德、量才授官的民選制度的推行一起,構成華夏民主制穩(wěn)定有序的兩大憲法機制——一是天子、諸侯的世襲制度以及社會上層彼此分權制衡、與群臣萬民之間的彼此監(jiān)督制度,構成華夏大一統(tǒng)的穩(wěn)定性與社會上層的穩(wěn)固性;一是群臣(卿相大夫士等)的普選制,從而保障了全社會中堅階層的公平性、開放性與流動性,兩大機制彼此匹配,促使和諧有序的文明狀態(tài)在中國歷史上維系2000年以上的穩(wěn)定繁榮,秦漢隋唐以下更逐步沖決、掃蕩、剝奪諸侯上層的法律特權,群臣中堅階層、文治系統(tǒng)因此進一步擴大其權力和公平流動性,漢唐文明之輝煌燦爛因此奠定;
第四,在華夏民主制成功解決文明社群上下層之間的憲法關系之后,整個社會的關注點,就是用一種仁義公平的憲法精神一一貫徹實施上述各項憲法制度,民生所重在食(經濟)、喪(養(yǎng)老送終等社會保障體系)、祭(確保風俗淳厚的社會風氣)等層面,寬賦、省刑以養(yǎng)民,信守法度、嚴治官吏、聚斂財用有節(jié)制,則人民甘愿奉獻財稅勞役于國家;勤勉于民治,則有功德于民生;公平于民治,則民心大悅、天下太平也。
孔子在總結、闡發(fā)華夏民主制的憲法機制之余,更一再怒斥諸侯國上層(譬如魯國權臣季康子、衛(wèi)國國君衛(wèi)靈公等)暴虐人民為“非法不道之治”:“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顯現(xiàn)出原始儒家思想學術政治傳統(tǒng)中極其可貴的“為民舍生請命、擔當天下道義”的民主憲政精神。
司馬遷《史記》將一介布衣孔子,升入諸侯“世家”舉世榮耀之不朽地位,與秦末毅然豎起反叛旗幟的陳涉“同列”兩大“布衣世家”而巍然垂為歷史正統(tǒng),不亦正告一切統(tǒng)治者:倘若社會上層不想重蹈暴秦覆轍、使陳勝吳廣、項羽劉邦憤然起義而改朝換代者,其亟亟推行孔子仁義公平之道,不亦解民倒懸之苦、寬撫萬民之急、樹立華夏民主之正也!
孔子作為華夏古典民主憲政制度所依托之憲法哲學的第一詮釋者,將華夏古典民主的憲法精神,成功寓意于“仁義禮智信”的華夏文明之“道統(tǒng)”(道德統(tǒng)系、價值信念、傳播秩序)中,并予以博大而深刻地詮釋:
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智。子曰:知人。樊遲未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鄉(xiāng)也,吾見于夫子而問智,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于眾,舉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于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
仁乃人群相愛感通之情,智乃通達宇宙人生道義之智慧,二者構成儒家思想中從深厚的感性(仁)到明晰的理性(智)的淵深兩極,孔子簡要解答人生兩大境界(仁、智)以“愛人”、“知人”者,蓋揭示儒家一貫的人文主義宗旨:人固然當愛宇宙一切事物,但最緊要還在于“愛人”,即愛護那值得愛護的生命——自我的、親友的、有賢德的、天下一律的普遍人,這種愛的終極指向在于其人文價值性,而非宗教神學泛愛一切(包括罪惡之人)的超越價值性,因此儒家主張“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而不是宗教家主張的“以德報怨”,而貫徹“仁愛”價值的制度依據,就是“禮”,禮訓誨人類哪些是值得愛、值得尊敬的。
人類感情往往盲目泛濫,所以“仁”必須配以“義、禮、智、信”乃完備,其中“智”即“懂得上述價值(仁義)得以貫徹的制度依據、道德依據(禮)的道理、智慧”,因此“智即知仁”乃指最緊要的智慧是了解人生得以成立而不致崩頹的方法,這一方法就是仁義禮信諸德,儒家思想之嚴密匹配,由此可見。
“仁即愛人”、“智即知人”推擴一步,就是愛護一切人組成的社群、一切價值得以維系之文明。在此,人由個體意義上升為群體意義,即人民。對社會上層來說,仁愛人民、合乎價值理性(仁)地完善治理人民(義)的最好途徑,就是華夏民主制,尤其是其普選官吏的人才制度,因為一切合理價值的實現(xiàn),都必須仰賴憲法機制尤其是人才選拔制度的完善,所以孔子在回答樊遲這一關系到儒家思想最緊要處“仁”、“智”之后,立即告訴樊遲:一切價值理性(仁義禮智信)的貫徹實現(xiàn)的關鍵,在于華夏民主:“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
換言之,如何選拔正直者,使之穩(wěn)固地居于不正直者(枉者)之上,不僅可以有效地保證人類文明的穩(wěn)定有序繁榮,更是促使不正直的現(xiàn)象(人或事)逐步趨于正直的唯一途徑!亦即:人才選拔制度,是分權制衡制度以外的最重要的民主制度,華夏古典民主的成功模式,即在此處揭示無遺:天子、諸侯分權而立,群臣無論大小一律普選產生,文官系統(tǒng)穩(wěn)定有序又選拔公平,華夏文明因此繁榮昌盛也!
正直人士經過合理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薦舉、察舉、科舉等)被安置在社會上層,俗語所謂“上梁正下梁不歪”,不僅可推行合理的治理,更可有效矯正不正直者的過失乃至罪孽,使全社會步入穩(wěn)定有序繁榮的憲政軌道。
由此亦可推知“純任法制”不足以興國:一切法制規(guī)章的執(zhí)行者,必須是民主選舉產生的賢德君子!余1980年代在南開大學法學系,較系統(tǒng)地學習了古今憲法哲學、法律制度、法律思想等,再配合古今中外的哲學人文社科思想,又到某傳媒擔任政法新聞記者、編輯,較廣泛地接觸了社會現(xiàn)實,更輔以對中國大陸1980-2010年間社會變遷的觀察思考,遂認定:憲法、法律等一切人為制定并貫徹實施的強制性規(guī)定,只能作為人類文明治理的輔助手段而非主要手段,因為法制規(guī)章不能自行糾正一個非法的社會行為,更不能規(guī)整這一非法行為賴以產生的社會環(huán)境,文明規(guī)整治理的主要手段,只能是道德、精神等非強制性力量下確立的民主憲政體制及其人才選拔制度,即孔子所謂的“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華夏文明之所以在數千年中獲得良好治理,即因道德主義的憲法哲學與憲法機制,而“純任法制”的近代西方觀念,恰如全盤西化論一樣,必然貽誤中華民族的崛起大業(yè),造成“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老子)的局面!
樊遲素以遲鈍知名,乃再求教于同門友朋子夏,子夏早以“文學”(文獻典章之學)聞名于孔門,其解答深刻揭示了孔子儒家之憲法哲學:愛人乃引申為愛惜人才,知人乃知曉人才得以產生、得以選拔、得以培育、得以委任之華夏古典民主制之一整套制度也!
子夏深知孔子簡潔之解答,包涵豐富深邃之憲法哲學,故而稱贊“富哉言乎!”,更舉華夏民主制的兩個著名案例予以說明:舜受堯帝、四岳、諸侯、萬民推舉而繼任天子,繼任之初即推舉八元、八愷等賢人(大禹即其一)主持天下大政,所以取得華夏文明的首度輝煌(舜禹平治水土、制定九州朝貢制等);中央政府之大官府、大權位,由民眾推舉普選產生,皋陶因此主持全國司法事務,所以不仁不法者必然畏法遠遁、逃往蠻夷之邦也,良好治理、善良風俗因此確保無虞也;商湯繼位亦然,普選賢德之人、任用伊尹主持官府行政,遂有殷商文明的輝煌。子夏告訴樊遲:華夏民主制下推舉、普選、培育、委任官吏的一整套人才選拔制度,正是確保官府依法行政、教治政令依法實施、華夏文明長治久安的關鍵,孔子之言“愛人、知人”,乃愛惜人才、依法普選、知人善任之憲法哲學涵義也,《周禮》規(guī)定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等六卿官府,履行民事、軍事、司法治理的重大職責之一,就是為國舉賢、歷練人才、培育賢德,孔子將“舉直”(普選推舉正直者、促使枉者望風而改過)作為“仁”這一華夏文明憲法原則的最直接、最實際的制度保障與制度貫徹,真不愧為“擇本執(zhí)要”之憲法哲學第一人也!
準此亦可知:孔子簡潔一言或寥寥數語,背后必有深邃博大、推行既久之憲法機制為其制度依托,更有西周完備的史官檔案為其文獻依托,更有子夏、孟子、子思、董仲舒等儒家正宗嫡傳為之詮釋傳注,更有《左傳》、《國語》、《史記》等史籍為之佐證,更有馬融、鄭玄、孔安國、王肅、孔穎達等漢唐巨儒為之疏解傳記,更有周秦漢唐諸子雜家為之旁證,如此完備之制度沿革、檔案記載、文獻記錄、前后一貫之賢德疏解,竟然無端遭到宋元明清以下尤其是民國無聊文人的懷疑毀棄,真乃天地間一大學術冤假錯案也!而究其原因,均在于不能虛心“稽考”華夏古典文明之真制度、真精神,徒然在文句辭章上炫耀技巧、耗損精力而深度遺落了孔子以及原始儒家“通經致用”的偉大學統(tǒng),從而一再誤導華夏學術思想深陷疑古辨?zhèn)沃胥D嗵?,至今振拔乏力也?
觀《論語》可知,孔子全面而深湛地繼承了華夏民主制的憲法制度體系與博大憲法精神,在斟酌損益、溫故知新的基礎上,建樹起一套價值堅固、體系完備的華夏憲法哲學:
哀公問: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季康子問政于孔子??鬃訉υ唬赫?,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
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歟!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華夏古典民主憲政制之根本,在人民權利的保護、樹立上,孔子所以反復訓誡諸侯國君、大臣保障人權,其憲法精神,淵源自遠古、流長于晚周,孔子乃擇善而固執(zhí)之也:孔子贊美大舜“無為而治”之言,最能代表華夏民主制之憲法機制——天子恭敬禮待天地人神、群臣萬民,如此己身恭正,即足以正朝廷(南面)上下、內外諸侯、大小官府、遠近人民,因為文明生活的各項憲法制度已然完備規(guī)制、嚴格實施,天子不必親自治理天下萬事,只要治理自身、恭敬嚴格地奉法持禮、擔當憲法職責,則天下太平、萬民守法,“無為而治、政簡風清”的華夏文明的盛景就會出現(xiàn),更因為真正治理國家的,是六卿官府等文官系統(tǒng),天子、諸侯做到守法表率,就發(fā)揮了最大的凝聚全國人心的憲法功效。
華夏古典民主憲政制此后出現(xiàn)重大變化,當在明清時代末期,尤其是滿清承襲明初廢宰相而建內閣后,變本加厲,康雍乾諸清帝獨攬大權、猜忌賢臣、畏懼民意,從根本上破壞了華夏民主制的分權制衡機制,皇帝的“獨斷乾綱、日理萬機”,恰恰造成全國軍民事務的治理不善,朝廷不僅“南面不正”且陷天下于混亂無序,最終斷送了自家王朝。
孔子推許自己的學生冉雍足以南面稱君為王:“雍也可使南面”,實乃醒目傳達出一個明確的政治訊息:中國需遵循華夏民主制尤其是堯舜大同推舉制的憲法精神,普選有德天子以擔當統(tǒng)一國家之憲法職責,聯(lián)邦王制、小康政治的混亂衰頹,實則呼喚著歷史的新局面:華夏大同民主推舉制,將一舉沖破小康權貴階層的壟斷地位,平民天子(劉邦)和一群挑戰(zhàn)諸侯貴族特權的平民知識分子(諸子百家等各派人士)即將登上華夏文明的偉大傳播平臺與歷史舞臺。
2,《春秋》作為古典憲政哲學
孔子自著書,以《春秋》、《易傳》為要。
孟子形容曰:“孔子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董仲舒告司馬遷,春秋要旨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將儒家以仁義為最高取舍的歷史哲學、政治哲學、道德哲學巍然予以樹立,后世君主、公卿大夫、士子學人、庶民百姓,敢越此雷池者,必不能自安也。
中華民族賴此而綿延持存,此即2014年予在《大一統(tǒng)文明》一書中系統(tǒng)提出的“中華古典憲政”制度體系與觀念體系之核心精神也。近人王國維立論,常墮甲骨金文之瑣碎材料及錯誤之見,但《殷周制度論》所言“納上下為一道德團體”,頗能傳神,非僅殷周,實乃中華文明之謂也:
晉郤至如楚聘……賓曰:“……世之治也,諸侯間于天子之事,則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禮。享以訓共儉,宴以示慈惠。共儉以行禮,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公侯之所以捍城(藩屏,峰按)其民也。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為己腹心、股肱、爪牙……天下有道,則公侯為為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亂則反之……”
晉國儐相(賓)對晉國大夫郤至一番議論,堪稱中國古典憲政哲學之精華所在:“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禮制規(guī)范,定天下名分大義,清明政治因此才能巍然成就。
百姓安定而生息繁育天下財用,官吏遵奉法紀而不敢拖沓,諸侯的根本職責,就在于“干城”(藩屏、保衛(wèi)人民),而不能“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貪婪奢侈、侵漁人民,不親文臣、百姓,而以“赳赳武夫”為心腹爪牙,這是亂政之象也。
觀晉賓之言,可知中國古典憲政以天子、諸侯“干城”(捍衛(wèi))百姓權益為合法性源泉,而“禮”就是約束諸侯貪冒、百官拖沓、武夫擾民、政府“盡斂財于其民”的合法依據。
周公制禮樂,孔子著《春秋》,均在巍然維系中華文明萬年屹立不倒之文明治理基礎——古典憲政之偉大根基也。
整部《春秋》就是中華古典憲政秩序——“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尚書》)精神之忠實歷史記錄。
天子、貴卿、士大夫、庶民百姓,一一遵禮而行德,彼此綱維,依據《尚書》、《周禮》之“國憲”而彼此約束、體恤、制衡,《春秋》等經史巨冊,載之無疑:
師曠侍于晉侯,晉侯曰:“衛(wèi)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yǎng)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漢學術思想
大師劉向《新序》、《說苑》記載此文為“困民之性,乏神之祀”,宜從。峰按),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guī)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guī),工執(zhí)藝事以諫。’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縱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大哉,師曠之言!將中華古典憲政制度體系及其精神秩序之偉大完善,一一予以標舉、指點,可謂揭示無遺,宜乎王逸《楚辭章句》曰:“師曠,圣人,字子野,生無目而善聽?!睍x侯問師曠,衛(wèi)國人竟然把國君趕出國境,豈不“過甚”也?師曠從容對曰:“其君才真乃過甚!”換言之,衛(wèi)國臣民,實有權放逐其國君;亦即:衛(wèi)國乃衛(wèi)人之天下,而非衛(wèi)君一人之先下,一如全中國,乃全中國人民之天下,而非某一人、某一權貴集團之天下也!
師曠浩氣凜然,揭示古典憲政如下:
1,天地生養(yǎng)萬民,在養(yǎng)護萬民善心善行,所謂“勿使失性(善性),而君受此天地善命(天命)而負責予以“司牧”(管理)之,君主是“天地善性”之“代管人”,而非近代學者偏狹強調之“君權神授”,君主不能“肆于民上”、為非作歹,倘若如此,則人民有權廢黜之,此即中華古典憲政之君民制衡之根本關系所在,亦即孔子后來主張“湯武革命,順天應人”之憲政哲學之所從出,利瑪竇、卡萊爾、溝口雄三、郝大為、柳詒征等近現(xiàn)代學人一再堅稱“中國自古為民主國”之法理依據、歷史依據之所在也;
2,古典憲政的基本制度體系,體現(xiàn)在師曠的精細記述與生動刻畫:“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guī)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眹幸?guī)諫之師保,諸侯有貴卿之輔佐,大夫、士,有文臣朋友之相過從,舉凡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等全國一切人等、社群,皆有“貳宗”,即規(guī)諫者,天子、國君、諸侯、卿士大夫等,在朝有“貳宗”為之規(guī)諫,在野則有“父兄子弟”為之匡正,有權者、居權利上位者,均不得有恃無恐、放肆行使權力,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構成中華文明古典憲政的完備體系;
3,在中華古典憲政秩序之中,天子、諸侯朝廷政事公開,天下輿論自由寬容,此“中華大一統(tǒng)”憲政精神與完備文明制度之常態(tài)也,亦因師曠一番倜儻之言而永標史冊:“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guī)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guī),工執(zhí)藝事以諫?!旅洗海谑呛跤兄?,諫失常也。”王侯公卿,皆有補察其政、針砭其失之法:良史秉筆直書,遲至唐太宗時,天子猶不能調閱《起居注》等獨立史官的官方歷史記錄,一朝功過是非,由下一朝代史官予以評價,這就是“國史”實居于“天下正統(tǒng)”核心地位之根本保障;瞽宗獻詩、樂師陳樂,以諷諫朝廷之過,謂之“風”(諷也);工匠、牧人、樵夫歌誦山林之歌,以彰顯山野村夫之苦衷;大夫朝堂規(guī)諫,士紳傳百姓之言于朝廷,庶人誹謗不糾,堯舜設“誹謗木”(即故宮天安門華表之淵源所在)、“敢諫鼓”,天下萬民均可越級上告、擊鼓鳴冤,有司必須受理;一切百姓,無論品級,皆可直接上書言事(這些制度都被蠻夷之清一一廢除),游商行旅于市,天子巡守、諸侯朝覲等,特設“市場”以觀有否欺行霸市、欺侮外鄉(xiāng)人者、一地政教風俗之善惡優(yōu)劣,每年正月孟春時節(jié),天子朝廷開門納諫,設“木鐸”以詢文事,振“金鐸”以詢武事,天下為公,向明而治,思之血淚上涌!
《春秋·襄公四年》載,晉賢臣魏絳見晉侯好田獵、用兵,適逢陳無終子嘉父派使節(jié)孟樂來晉商議是否“和戎”之事,魏絳不失時機地引述夏朝史實,以規(guī)諫晉侯,其華夏內政要旨、與邊裔少數族群(戎、夷、狄、蠻等)之關系,揭示精確,與上引“師曠之言”相互發(fā)明、印證:
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晉侯曰:“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魏絳曰:“……戎,禽獸也。獲戎失華,無乃不可乎?……昔周辛甲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于虞人之箴曰:‘茫茫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蒹鹑缡?,可不懲乎?”于是晉侯好田,故魏絳及之。
觀魏絳之言,可知中華古典憲政之根本建制與精神,雖歷經2500余年而至于今日中國,猶難掩其光輝,實乃人類文明大一統(tǒng)之光明法則也:
1,中國(諸華夏)文明之根本,在“德用不擾”,即以道德法典(尚書、周禮、儒家六經、正史傳統(tǒng))為約束、制衡天下自天子以至萬民之根本大法(憲法之謂也),使百姓寢室休憩之地,祖廟宛然,自天地、祖宗、圣賢所傳之道德訓誨、人生奮進自安之德,井然不紊于每一家庭,百官萬族,乃至百獸群生,無不歡然于田畝、茂草之間,各有悠閑自處之道,中華文明根基,萬年以來,圍繞“德”展開,《十三經注疏》解釋“物得以生,謂之德”,換言之,讓一切生命,能相安相生下去,即中國之德、人類之德,舉世文明之大道者也;
2,堯舜禹時代乃創(chuàng)建大一統(tǒng)國家制度、文明制度之最輝煌期,中華民族萬世永賴,所以周太史曉諭百官:“茫茫禹跡”,即大禹平治水土、修齊天下之地,即中國;大禹所立九州制度,從禮儀、財稅、軍事上締造一個各地政府擁戴中央政府的大一統(tǒng)國家制度,中國賴以穩(wěn)定繁榮;“經啟九道”者,即從堯舜大禹、商湯、文武周公、殷賢箕子所陳《尚書·洪范》所謂“九疇”者,周太史所命百官者,中華文明的古典憲政秩序與傳統(tǒng)一以貫之,斷無可疑;
3,《春秋》所載、周太史辛甲所引、晉賢臣魏絳所津津樂道之《虞人之箴》,實乃堯舜政府設立中央文官制度之一“朕虞”之官府治理系統(tǒng)之傳承,虞人即山林養(yǎng)護之官,負責全國山林之定時、定職養(yǎng)護,孟子所謂“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之謂也,與此同時,虞人與百揆(宰相)、司空、司寇、典樂、秩宗、納言等所有憲政文官之官府,負擔采集民意、采集山野樵夫、天下輿論之古典憲政職責,華夏民主制之“官箴王闕”史有明文,諸家記述,相互印證、發(fā)明,數千年傳承不絕。
綜上可知,中華大一統(tǒng)古典憲政秩序,巍峨燦爛,超出全球各主要古典文明治理的根本制度——中華古典民主憲政制度,不知凡幾;近代歷史-文化虛無主義的全盤西化派、“疑古”派及各種“去中國化”的新文化運動諸多論斷,沒有史據、理據也。
【名詞解釋:文明傳播學派與民國七賢思想】
文明傳播學派由我于2005創(chuàng)立,至2016年漸趨成熟。該學術流派,以反啟蒙獨斷的中國儒家道德人文主義和西方現(xiàn)代生命哲學為根本宗旨,以“同情之了解”(陳寅?。┡c“溫情與敬意”(錢穆)為學術研究方法,主張融會貫通吸納古今中西一切文明經驗,是中國在1949-1979年后嘗試本土思想與文明建構的全新理論體系。
民國七賢代指民國時代一大批學術宗師的獨立思想智慧,辜鴻銘、陳寅恪、柳詒征、馬一浮、熊十力、梁漱溟、錢穆為表率,杜亞泉、吳宓、繆鳳林、蒙文通、孟森、李長之等民國學者與之志同道合。
文明傳播學派秉承民國七賢學術思想,以“溫情與敬意”對待古典文獻,運用古典文獻的各種記述,予以彼此印證、生發(fā),使之與當代文明生活之間產生深度契合、共鳴,進而照亮當代全人類的文明建構與每個當代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該派學術思想,反對宋元以來中國知識界對中國典籍的錯誤懷疑態(tài)度,繆鳳林《中國通史要略》稱宋明經學為“經學敗壞的時代”,極其恰切;更反對近代以來全盤西化、疑古派等歷史文化虛無主義思想詆毀、肢解古典價值的罪錯,力主撥亂反正、再造古今文明。
余深深鄙薄于宋元明清以下盛行于中國、背棄并紊亂中華學術“通經致用”偉大憲政宗旨、以無聊考據相炫耀之奴才學風,此風在奴清甚熾,閻若璩胡亂考證《古文尚書》乃魏晉偽造,章太炎、胡適、顧頡剛等奸佞文人,更援引東洋百鳥庫吉等人造作“疑古派”胡說“堯舜禹抹殺論”等,悍然認定“古籍幾乎無不可疑、大多偽造”,羅振玉、王國維等人也熏染奴清俗儒“避席畏聞文字獄”之惡習,每每以甲骨、金文之片言只字,混淆歷代典章制度之明確記載,遺毒極深。
其中,章太炎歪治胡解“古文經”,被張之洞、梁鼎芬等經學大師嚴厲譴責,流竄東洋期間,糾集落魄留學生魯迅、錢玄同、許壽裳、黃侃等人,傳授所謂“以小學為基礎,以諸子致其廣大”之“國故”胡說,胡適對此艷羨不已,謂之“西洋實證主義”之絕響,鼓勵顧頡剛創(chuàng)辦《古史辯》,將中國正史受到舉世贊譽與重視的忠實記錄盡皆毀壞、污損、扭曲,大禹被“科學考證”為“蟲子”,治水更是“神話”,似乎《山海經》倒是“信史”;康梁更歪治“今文經”,剽竊、剿襲廖季平之說,提出“孔子改制考”和“新學偽經考”,竟然污蔑儒家經典乃漢儒劉歆偽造。錢穆大師崛起民間,毅然發(fā)表《劉向劉歆父子紀年》,后集結為《先秦諸子紀年》、《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等巨著出版,一舉廓清自奴清以來考據派諸多“霧霾”式胡言亂語。旅美著名學者林毓生曾著有《中國意識的危機》等論著,一語破的:“章太炎、康、梁等人,迫于清末危機,已喪失對中華固有普遍王權的信念,才有各種疑古思潮出現(xiàn)”云云,可惜林毓生與錢穆學生余英時、李澤厚、劉小楓等人一樣,不敵歐美主流學界對中華文明的固有蔑視,只能錯誤提出“西體中用”式學術主張,相反,歐美學者史華慈等人,卻頗能對于中華文明有“同情之了解”,足資借鑒。
《甕》(毛峰詩選)
將潔凈的
甕
浸入光中
收取
寂靜
田野,滿足地
熟睡在
鐮刀閃爍的
銀光
之下
(199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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