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永恒的矛盾體:人的肉體和情欲本能要求即刻的滿足;但人的精神和宗教本能又要求超越肉體之上的永恒寧靜,這二者之間的劇烈沖突,構成了全部人類時尚的哲學與社會底蘊。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齊奧爾格·西美爾(Georg Simmel,1858-1918)在《時尚的哲學》一文中,將“時尚”理解為社會同化與個性表現(xiàn)的矛盾體:“時尚是既定模式的模仿,它滿足了社會調適的需要;它把個人引向每個人都在行進的道路,提供一種把個人行為變成樣板的普遍性規(guī)則;但同時,它又滿足了對差異、變化、個性化的要求?!?
換言之,人性既要求社會化、“隨大流”,又企圖個性化、“小小地與眾不同”,而時尚恰恰提供出無須承擔“敢為天下先”的道德責任,同時又在審美趣味上標新立異、“冒一點小風險”的保險方式。
西美爾為時尚下了一個精彩的定義:“如果我們覺得一種現(xiàn)象消失得象它出現(xiàn)時那樣迅速,那么,我們就把它叫做時尚。”
他揭示出“時尚引領者”的性格:“對那些天性不夠獨立但又想使自己變得有點突出不凡、引人注意的個體而言,時尚是真正的運動場?!诳傮w上代表著個性化的東西,而這一個性化的東西,其實存在于既定社會圈子的共同特性在量上的強化。他引路,但走的都是相同的路?!I導者實際上就是被領導者?!?
時尚是經(jīng)典的對立物:“經(jīng)典是崇高旨趣的和諧提煉……與此相反,反常的、極端的事物,都會納入時尚的領域……原因在于,它們和生命與事物的永久中心缺乏聯(lián)系?!?
時尚是大眾無個性生活的必要補償,各種“反?!被颉皹O端”不過是“量上的強化”而已,并無新穎卓異之處。